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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越配輔導
國人因為在台灣要找到適合的對象完成婚姻大事越來越困難。從很久以前開始,台灣男性就流行透過娶大陸新娘、越南新娘等來解決婚姻問題。而使得在台灣的越南新娘也越來越多,相關權益與輔導也越來越受到重視。
越南新娘嫁到台灣後,可能因學歷不足沒辦法找到比較好的工作,或者母國的學歷無法在台灣被採認,這時候就可以考慮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來取得同等學力;這裡提供參加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的相關規定:
越南新娘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的方法
一、 | 業務主管機關: | ||
(一) | 國民小學畢業、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,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(市)政府辦理。 | ||
(二) | 高級中學畢業、職業學校及專科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,由教育部辦理。 | ||
二、 | 法令依據: 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廿九日台八八參字第八八 ○ 七五八九六號函頒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。 | ||
三、 | 申請條件: | ||
(一) | 備有國民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。 | ||
(二) | 應考資格: | ||
1 | 年滿十四足歲之國民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。 | ||
2 | 年滿十七足歲之國民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 | ||
3 | 年滿二十足歲之國民得應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。 | ||
4 |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之資格後,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;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,具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,得應職業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 | ||
5 | 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,具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,得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。 (報告4、5項者,以領有國民身份證者為限。) | ||
四、 | 申請程序: | ||
(一) | 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,請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報名。 | ||
(二) | 參加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,請就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馬祖高中、金門高中、板橋高中、新竹女中、台中家商、嘉義女中、鳳山高中報名。 | ||
(三) | 參加職業學校及專科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,請洽詢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及技職司。 | ||
五、 | 應備文件: 國民身分證、中華民國護照或居留文件、二吋正面照片。 | ||
六、 | 洽詢方式: | ||
(一) | 中央洽詢窗口: | ||
1 | 高中 ─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四科,電話: 04-23300024 轉 2411 。 | ||
2 | 職業學校 ─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第三科,電話: 04-23300024 轉 2300 。 | ||
3 | 專科學校 ─ 教育部技職司第一科:電話: 2356-5847 。 | ||
(二) | 地方洽詢窗口: 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 ─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台灣省廿一縣市政府教育局、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教育、金門縣政府教育 局。 |
補充說明:
以上內容僅提供參考;若有相關疑問請直接洽詢各地縣市政府教育局。我們並不對此部分提供諮詢服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