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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權益保護
立法院已在2014年三讀通過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部份條文修正案,往後勞退新制也將納入在台工作的越南新娘,雇主必須強制提撥退休金。另外,自營業者也將納入自願提撥退休金保障範圍,可自行選擇是否投保。
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,除了本國籍勞工外,與本國人民結婚,且獲准在台居留工作的越南新娘,皆適用勞退條例。即使離婚或配偶死亡,只要依法可在台工作者,即符合條件。
勞委會統計,目前在台工作有投保勞保的外配約1萬7千人、陸配(含港、澳)約1萬4千人。同時,包含攤商、SOHO族、計程車司機等,無固定雇主的自營業者,透過新通過的規定,也可自行選擇是否透過工會投保勞保、自願提撥退休金,退休後即可領取勞退年金。目前台灣的自營業者約有131萬人。
另外,院會今天也通過,若雇主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金,即可按月開罰新台幣2萬元至30萬元。勞退新制規範僱主必須強制提撥勞工每月薪資至少6%作為勞工退休金,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將僱主違法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的罰鍰上限由現行10萬元提高為30萬元,且應按月處罰。
此外,此次修法還增訂符合領取勞保失能年金的重度身心障礙者,即使未滿60歲,只要有15年以上工作年資,就可選擇請領月退金,且請領月退金時,可由該勞工自行決定請領年限。
所以,越南新娘姊妹或娶越南新娘的家庭要注意:只要有合法在台灣居留的身分,就可以在台灣工作,然後雇主一定要為越南新娘姊妹們提撥退休金;而且如果越南新娘姊妹們是當SOHO族等沒有固定雇主,也可以透過工會投保勞保、自願提撥退休金!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喔!